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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0年·政法往事|江兴国:往事如昨,情系法大六十年

发布日期:2022-03-07   点击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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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光一逝永不回,往事只能回味”。时光的年轮在不停歇地走过,玉兰花一年年又吹红新的花蕊。从1952年北京政法学院创办至今,法大已经走过了近70年的不平凡历程。70年沧桑变化,70载岁月征程,一代又一代的法大人孜孜不倦地奋斗在中国法治建设的道路上,更有许许多多的先贤前辈为学校的建设和发展作出了杰出贡献。这些老教授、老前辈,他们见证着发生在这小小校园中“光阴的故事”,并将“厚德、明法、格物、致公”的精神薪火接续相传。他们,是法大最宝贵的财富。

2022年,在中国政法大学迎来70周年校庆之际,党委教师工作部推出了“政法往事”(第二辑)专栏活动,面向师生校友广泛征集志愿者,联络访谈离退休老前辈,以口述或对谈的方式,共同回顾法大悠悠岁月里最难忘的往事。最终通过广泛征集和集中约稿,精心选取了35篇文章打造该专栏。这些文章,就像悠然的小夜曲,轻柔地向我们娓娓道来那从时光隧道中穿梭而来,每一个有趣动人的故事,每一个难以忘怀的人物,每一段感人至深的情感。而它们,也终将变成所有法大人最为珍贵的共同记忆,并给予我们继续书写法大光辉篇章的温暖力量。

被访者

江兴国,中国政法大学法学院教授。北京政法学院1962级政法系本科生,中国政法大学1979级中国法制史硕士研究生,毕业后留校执教中国法制史,曾先后担任中国政法大学法律系党总支副书记兼副主任、校教务处副处长、教务处处长。

采访者:

靳向丽,现任职于中国政法大学学校办公室档案馆,副教授。

前言

江兴国出生于1943年,祖籍安徽安庆,是生在旧中国、长在红旗下的一代,沐浴新社会的阳光雨露,在社会主义只争朝夕的氛围中学习、成长。他从1958年9月1日起开始每日写日记,一写就坚持了半个多世纪,积淀成厚厚的历史资料。如今,他已经退休18年,却仍时常翻阅这些日记,追忆一同成长的玩伴,共同学习、工作的同学、同事,回味激荡心灵的往日时光。而使他最无法割舍和忘怀的,是中国政法大学。

初心一片报考,投身政法

1950年8月,因时任工程师的父亲调入国家铁道部工作,江兴国举家搬迁至北京。他小学一年级开始在北京读书,初中就读于北京市第四十四中学,成绩优异保送升入北京市重点中学之一的北京市第八中学读高中。1962年高考,他被北京政法学院(中国政法大学的前身)录取。从此,这里成为他事业和工作的起点。江兴国是在9月2日来北京政法学院报到的,他在日记中这样记述:

“ 1962年9月2日  星期日(农历壬寅年八月初四)  晴

早晨8点提着行李乘19路换16路去政法学院报到,刚下16路汽车,在学院路口就有政法三年级学生“迎新”,领我进去到报到处,同时转了户口关系、粮油供应关系、团关系,还领了校徽。我被分配到四号楼322号宿舍,共七个人,四张床(有三张是双层的,一张是单层的),我就睡在单层床上,床紧靠在门口,把一切办理清楚后,就离校回家。离校时才10:10。到西直门张永祥家找他,把我校内通信地址告诉他。又去西单,买了本胡乔木的《中国共产党三十年》(旧书,0.14元),这本书原有者也是北京政法学院政法系的(上届),学校公布了一份参考书表,希望同学自行购买。……由于今天才把行李搬去,环境还很不熟系,新同学还不认得,所以今晚有必要回去睡,虽已晚9:00多,还是决定回去,到校晚10:10。”

1962年9月2日日记

回忆当年入校的情景,江兴国依然印象清晰,“当年的北京政法学院校园建有苏联风格的教学楼,还有四栋宿舍楼,其中,1、3、4号楼是男生宿舍,2号楼是女生宿舍。现今4号楼已拆除,1、2、3号楼于2019年入选‘中国20世纪建筑遗产名录’。那会儿还有400米跑道的田径场,标准足球场、篮球场,并建有小滇池、假山和果树林,以及1965年夏天同学们参与建设“挖”出来的游泳池。学校虽然小巧但布局合理,校园环境在北京市高校也属上乘。当时全校校师生员工1700人,教职工一百多人,不到200人,并不显拥挤。”

江兴国所在政法系学制五年,三年级时学校宣布改回四年制。因种种特殊原因,当年延迟了一年毕业,后又被要求暂缓报到、在学校等候报到一年,所以直到1968年8月他才离京赴广西工作。这样,前前后后,他实际在北京政法学院整整学习生活了六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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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66年5月16日郑州毕业实习合影

响应祖国号召,服务基层

按照今天的语境,一位北京籍的学生,奔赴偏远、相对落后的广西工作,是极其令人难以理解的!江兴国这一代人,是在党的教育下成长的一代。服从组织分配,到农村去,到基层去,到祖国最需要的地方去,是每个人的基本信念,是当年大学生走向社会的义不容辞的使命。

江兴国在广西桂林地区永福县寿城人民法庭工作,初任书记员。基层法庭只有庭长和书记员两人,庭长是土改的老干部,没学过法律,又经常被县里抽调其他任务,江兴国是全县唯一的政法学院科班毕业大学生,被当成宝贝,长期独立办案,基层法庭工作十一年,办案审案,双脚走过广西的群山峻岭,办理过涉及山林、水利、土地纠纷及夫妻离婚等各类民事案件,通过裁断争议、耐心调解,息讼止争,保护群众的民事权利,维护社会的稳定与秩序。提起当年的基层司法工作,江兴国感慨道,“做好政法工作的核心是服从党的领导,时刻注意培养自己的无产阶级感情,学会群众路线工作方法,按党的政策办事。”正是在基层司法实践的过程中,他加深了对中国社会的认识,丰富了人生阅历,也提高了工作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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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82年,1979级复办后第一届法制史研究生毕业班老师和同学毕业合影。

(前排老师:左起许显侯、潘华仿、曹海波、曾炳钧、刘保藩、薛梅卿;后排学生:左起郭成伟、江兴国、郑治发、沈国锋、陈丽君、曾尔恕。)

考研顺利归队,重返母校

广西永福县的工作与生活环境是艰苦的,工作之余,江兴国时常思念起大学时光,思念北京政法学院精美的校园,想念那些尊敬师长、意气风发的同学。他渴望再次走入校园升华自己的知识,更渴望用先进的法学理论把自己从基层实践中积累的经验加以梳理、总结,为国家法治建设多贡献一份力量。

对母校与日俱增的怀念之情,使他与母校的师友一直保持着书信联系。给予江兴国直接帮助的是学校党史教研室的何长顺老师。何老师是北京政法学院60届毕业生,江兴国与他一直有书信往来。1977年恢复高考、1978年恢复研究生招生的政策出台后,江兴国一直关注北京政法学院复办的信息,经常给何老师写信询问学校复办的情况。终于,在1979年3月17日,江兴国收到何老师的信,附有母校招收研究生的《招生简章》,何老师在招生简章上写了四个字:“供你参考”。

几经踌躇,江兴国选择报考法制史专业中国法制史研究方向研究生,此时,他离开学校已逾十年,复习资料十分欠缺,好在当年学校发的《中国国家与法的历史》(曾炳钧主编)教材始终未丢,最后成为江兴国备考的宝贵资料。

江兴国通过永福县教育局报名,学校收到报名信息后邮寄考卷到永福县教育局,他于1979年6月1日参加考试,并在同年8月底收到母校的研究生录取通知书。此时此刻,江兴国激动和喜悦的心情难以自抑,步原韵吟诗道:

“妖娆南疆水未寒,

峥嵘北国佳音传,

寒霜再染香山叶,

我乘金风凯歌还!”

这一年,他已经三十六岁,他的儿子也已经一岁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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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6月17日接受采访,左为江兴国老师,右为孙如虹老师

失去光阴重夺,振兴、振兴!

重返母校,百废待兴。作为北京政法学院复办后第一次招生,学校共招收了大学本科生404人,研究生35人。本科生年纪最小的15岁,最大的27岁;研究生年纪最小的23岁,最大的38岁。这也是北京政法学院首次较大规模地招收研究生,横跨哲学、经济学、法学三个一级学科。其中法制史专业招收4名研究生,江兴国和郭成伟主攻中国法制史方向,陈丽君与曾尔恕主攻外国法制史方向。

虽然条件有限,但这丝毫难不倒江兴国和他的研究生同学们,他们大多数经历过基层的磨砺,已经习惯了艰难困苦的环境,他们要做的,就是拼命学习,把失去的光阴夺回来,用自己的行动,振兴中国的民主与法制事业,振兴学校!“振兴”,是最大的关键词。

当时学校对复办后的研究生教育非常重视,配备最强的师资力量。法制史学成立由曾炳钧教授总负责的七人导师组,曾炳钧教授是1952年北京政法学院建校初期“四大教授”之一(另外三位教授是吴恩裕教授、严景耀和戴克光教授),其余成员包括教外国法制史的潘华仿和许显侯老师,教中国法制史的刘保藩、薛梅卿、沈国锋、郑治发老师。1979年,曾炳钧教授已经75岁高龄,仍不顾年老体弱,积极参加教学活动,认真听取学生的学习心得,并给予耐心指导。担任讲授各门专业课的老师有程筱鹤、赵振宗、夏吉生、张浩、甘绩华、杨伯攸、杨鹤皋、林中、凌力学、杨荣、陈延顺、徐飞、欧阳本先、涂继武、卢一鹏、高潮、赵中乾、宁致远、白玉荣、张尧、蔡秀珍等一批优秀老师。

诸位老师为讲好课都做了详尽的准备,提出问题启发大家的思考。学生也带着司法实践中遇到的问题,结合理论予以阐述。课堂教学之外,老师带领同学参加各种学术会议,并与人民大学、北京大学、社会科学院法学研究所等许多造诣颇深的老师及他们的研究生交流,与来访的日本学者交谈扩大视野。学校还破格允许研究生与老师们进入图书馆查阅资料。这个时期,江兴国大部分课余时间都是在图书馆度过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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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97年5月10日中国法制史教学研讨会

前辈精心栽培,孜孜教诲

江兴国难忘法大前辈大师们指导其完成毕业论文的过程,由此也可以充分感觉到这些法学大师对晚辈教诲之严格,关怀之切切!

薛梅卿老师协助曾炳钧教授指导江兴国的毕业论文写作。江兴国的毕业论文曾选题试论《唐律疏议》中法学原则或《临时约法》的历史地位,老师们审议后劝江兴国说前一题论述太广泛,容易落空;后一题写的人较多,不易出色。江兴国遂后选定论述上海公共租界会审公廨制度。薛梅卿老师从上海复旦大学叶孝信老师处,得知关于上海公共租界会审公廨的原始资料,存放于上海市高级人民法院,特批准江兴国赴沪查阅史料,为此,从教务处不多的教学经费中申请调研经费400元,这在当时是一笔不小的费用。江兴国对这笔费用不敢乱用,在上海三个月,只花掉265元,余下135元交回教务处。

在上海市高级人民法院查阅资料期间,法院为保护珍贵的会审公廨资料,只允许看、不许复印,江兴国只好老老实实地抄录。抄录期间写信给曾炳钧教授与薛梅卿老师汇报抄录情况,二人均及时回信,详细指导如何利用好资料。

回到北京后,江兴国数易其稿,最后定文《上海公共租界会审公廨论》。曾炳钧教授几次审阅论文稿件,提出重要指导意见,薛梅卿老师更是亲自批阅论文,给予具体的指导。刘保藩老师、郑治发老师、沈国锋老师都审阅了论文稿件,提出具体意见。薛梅卿老师又带江兴国拜访当时在人民大学工作的张晋藩老师,请张老师过目尚不成熟的论文,张晋藩老师审阅后肯定了论文,并提出宝贵的意见。在悉心听取诸位老师的意见后,最终江兴国顺利通过论文答辩,获得硕士学位,成为北京政法学院复办后第一批法学硕士之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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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0年6月江兴国讲授中国法制史

薪火接棒相传,贡献母校

三年研究生学习,江兴国深切感受到这些学养深厚、融贯中西的前辈大师们崇高的人格魅力,他们不但耳提面命、言传身教,传授法学知识,拓宽江兴国的法学视野,同时也塑造他踏实、严谨的治学方法,更使他认识到,担起薪火相传的责任,向后人传授法治精神和法学知识,是自己余生的光荣使命,所以,尽管当年北京政法学院条件艰苦,江兴国仍然积极响应学校招考研究生以充实教师队伍的初心,和其他几位同学一道,毅然舍弃仕途道路,从事法学教育工作,并在学校兢兢业业工作二十年,为母校的教育事业贡献了自己的力量。

留校工作前十年,江兴国在法制史教研室工作,先后给本科生、研究生讲授中国法制史、近现代法制史、中国监狱史、古代检察和台湾司法制度(讲座),与新老政法人一道,撑起了一片具有法大特色的学术天空。自1991年起,转从教学管理工作,先后担任校教务处副处长、处长,先后推动制度《教材管理、供应工作暂行办法》《先进教研室评选办法》《优秀教师评选办法》《优秀教学成果评审管理办法》《优秀教研室主任评选办法》等多项创新制度,并大力推进本科教学管理体制改革,积极选拔优秀青年骨干教师及青年学科带头人,为2002年《学分制管理条例》的发布实施做出贡献。曾多次因本科专业增加或变动而修改教学计划,以适应教学需要。参加北京市受国家教委委托历时数年制定《<高等学校教学管理要点>研究与实践》重大科研项目,并获得国家级教学成果二等奖。

作为承前启后、继往开来的一代,江兴国淡泊名利,以其辛勤的付出,为中国政法大学2005年被国家认定为“211工程”重点建设高校作出了大量开拓性、基础性的工作。

抚今追昔,作为亲历者和见证者,耄耋之年的江兴国感慨地说:“中国政法大学成立即将七十周年,我到学校也六十年了。自62年入学,至03年退休,除在广西工作11年外,一辈子基本上都在学校度过。我热爱这个学校,也为学校的健康发展由衷地高兴,政法大学寄托了我们毕生的心血,祝愿中国政法大学越办越好,也希望将教师教书育人、学生勤于实践的法大传统继续发扬光大!”

后记

对江兴国老师的采访,约在他学院路18号楼家里。家中宽敞明亮,站在阳台窗前可以俯瞰学院路整个校园。阳台辟出一方小天地,江老师的爱人孙如虹老师种植了一圃花草绿植,江老师疲劳时养心自怡。

都说人老了会有两件宝:老伴儿和回忆!果然如是!

孙如虹老师是绍兴人,江南女子的温婉糅合北方女子的爽利,令人亲近。江老师和孙老师都很喜欢笑。一个来自北京,一个来自绍兴。上个世纪六十年代后期,机缘巧合相遇在广西永福小山村,就此结缘相伴至今。江老师返校任教后,孙老师在学校法学教研室资料室工作。

“我的服务对象不只是江老师”,孙老师笑着对我说。她清晰地记得80年代老师们来上课前很喜欢齐聚资料室,查阅最新资料,就法学观点争论商榷。“讨论很热烈,有的时候甚至很激烈,用今天的眼光看,都是法大的泰斗级、大师级学者”!她再次笑着说。

江老师在轻松愉快的气氛中回忆述说历史,逻辑清晰缜密,涉及到具体时间、准确事件名称。支撑他完整、准确回忆的,是他的日记,这是他自1958年9月1日起未曾中断的每日笔耕的记录。

人的记忆有时相当不准确,记忆在回忆中会生长会生成,会张冠李戴会无中生有,而记录下的文字是不会模糊的,虽然日记难免有个人的好恶,却是相对准确的历史记载。

日记,是江老师回忆的秘籍!这一古老的记叙习惯,应该传承。

近闻,出版社即将出版江老师的大学日记和研究生日记,很有意义的一件事。


编辑/胡雨雯(实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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