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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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为教职工发放入职纪念奖章的通知

发布日期:2023-09-04   点击量:


各院、部、处、室、所、中心:

为进一步调动教职工积极性,更好地发挥奖励与表彰的导向作用,引导教师积极践行“四有”好老师和“四个引路人”的要求,根据《关于开展2023年度师德建设宣传月系列活动的通知》要求,学校继续为各单位入职工作十年、二十年、三十年的教职工发放纪念奖章。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奖章设置

纪念奖章共设置三个类别,分别针对入职法大工作整十年、二十年、三十年的教职工,颁发入职纪念奖章。

十年奖章:自入职开始时间到2023年,连续工作整10年(2013——2023)。

二十年奖章:自入职开始时间到2023年,连续工作整20年(2003——2023)。

三十年奖章:自入职开始时间到2023年,连续工作整30年(1993——20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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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发放标准

纪念奖章面向我校在岗在职的教职工,不设比例限制,需工作年限内每年年度考核及师德考核结果均为合格及以上。

三、工作安排

1.统计阶段:

9月4日至9月18日,各单位统计并汇总本单位符合申报条件的人员名单,并于9月18日前,将电子版人员名单汇总表(见附件)报送至fadajsgzb@cupl.edu.cn。

2.领取阶段:具体领取事宜将另行通知。

四、 联系方式

联系人:张京川

联系电话:58909717


编辑/栾涛(实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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