师德建设分委员会:
为充分挖掘宣传身边可学可做的教师模范典型,激励广大教师见贤思齐,不断增强思想道德素质和教书育人意识,按照《中国政法大学加强和改进师德师风建设专项行动方案》(法大发〔2022〕68号)要求,学校决定举办2022年度师德先进评选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依据办法
本次评选依据《中共中国政法大学委员会关于印发师德先进评选表彰办法的通知》(见附件1)文件规定执行。
二、全校评选名额
师德先进每两年评选一次,每次评选 10 人。
三、评选条件
(一)评选对象为在学校教育教学和管理服务工作中师德表现突出的教职员工。具体需符合以下条件:
1、政治立场坚定。自觉用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武装头脑,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贯彻党的教育方针。树立正确的历史观、民族观、国家观、文化观,有坚定的理想信念。2. 自觉爱国守法。忠于国家,忠于人民。坚守《新时代高校教师职业行为十项准则》,带头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弘扬真善美,传递正能量。3. 潜心立德树人。遵循教育规律和学生成长规律,因材施教,教学相长。真心关爱学生,严格要求学生,为人师表,以身作则,严谨治学,潜心问道。坚持原则,严于律己,以丰富学识和人格魅力教育和感染学生,促进学生全面发展。4. 积极改革创新。注重理论学习和知识更新,努力把握教育规律和管理规律,在课堂教学、课程改革、实践指导、管理服务等方面有突出成果,不断提升教育教学、管理服务水平,为人才培养做出突出贡献。5. 在编在岗,来校工作时间 3 年及以上(计算截止到2022年8月31日)。近三年师德考核及年度考核结果均为合格及以上,其中师德考核至少有一次为优秀。专任教师上一聘期考核结果为合格。
(二)出现下列情况之一的,不得参评:1. 因师德失范行为受到处理的,或因其他违规违纪行为,受到党政处分或被追究刑事责任的。2. 有提供虚假材料参评师德先进行为的。3. 有不得参评师德先进的其他情形的。
四、评选活动
1. 各二级单位师德建设分委员会组织民主推荐,对申报对象按评选条件进行资格审查,每个分委员会推荐 1 人,并将推荐人选名单及推荐材料报教师工作部;
2. 学校师德建设委员会对各分委员会推荐人选进行民主评议并确定建议人选;
3. 评选结果在全校范围内公示 3 个工作日,报党委常委会审议通过;
4. 学校对最终入选者进行表彰,并给予相应奖励。
五、材料提交时间及要求
各二级单位师德建设分委员会请于9月13日前将《中国政法大学“师德先进”推荐表》(见附件2)Word电子版和盖章PDF版打包提交到指定邮箱,文件夹和压缩包请命名为“xx单位2022年师德先进申报材料”。
联系人:李叶、张京川
联系地点:昌平校区主楼904办公室
联系电话:58909716、58909717
邮箱:fadajsgzb@cupl.edu.cn
党委教师工作部
2022年9月2日
附件:
1.《中共中国政法大学委员会关于印发师德先进评选表彰办法的通知》
2.《中国政法大学“师德先进”推荐表》
编辑/胡雨雯(实习)